在咱们身边 ,真有让人头疼不已的事就说这个超过起诉期限,没法通过诉讼要回借款的情况 。真的太欺负人了好像 。
就像那个在商州区检察院接待室里,手抖着紧攥泛黄借条的老人 ,别提多让人心酸了 。2019 年写下的借条,承载着的不光是那 3 万块借款承诺 ,更是老人最后的指望 。可是眼瞅着 5 年过去了 ,老人拿着借条去告状 ,结果因为 “诉讼时效已过” ,法院给驳回诉讼请求 ,多憋屈的事哇 。
再说这俩人的借贷经过 ,同村亲戚张某求上门来找刘某借钱救急 ,这刘某够仗义啊 ,话不多说拿出积蓄 ,连利息都没要 。多好的人哇 !可借款到期嘞 ,刘某可好多次打电话催 ,甚至冒雨跑去求还钱 ,张某呢 ,就一直以 “手头紧” 为借口 ,耍赖不还 。
一直到 2024 年 6月 ,都这样了 ,人家刘某老伴生了重病 ,急等着拿钱用 。实在没办法 ,只好把张某起诉到法院 。
哪晓得张某那律师也是不讲理的样子 ,竟然引用民法典里的条文辩称 “三年诉讼时效已过 ,还没有催款证据” 。我就说这不是睁着眼睛瞎搞!
刘大爷呢 ,拿到判决书当场那气的呀 ,直捶胸顿足 。心里得多窝火呀 ,那些年冒雨去讨债的辛苦 ,怎么就好像没发生过一样 。凭啥这样欺负人!
不过呢 ,幸好有商州区检察院愿意给百姓作主呀 他们受理案子之后 ,仔细审查 ,发现借条的确是真的 。但同时也发现 ,刘大爷之前的催讨确实因为没留书面证据 ,也没有第三方给见证啊 ,所以在法院那就没办法认哦 。还好最后检察官从化解矛盾角度 ,联合村委会这些人十几次跑去劝 。最后 ,张某的态度软下来了 答应了分期还钱 。1 月底达成协议啦 ,这钱总算有了个说法 。
办结这案子之后 ,我想吧 ,这情况其实就是很多人缺乏法律意识导致的 好多时候 ,大家不重视那些书面证据的留存 ,觉得口头说说就行 可是打官司的时候 ,人家不认哪 !
检察官觉着嘞 ,运用民事检察和解与人民调解机制 ,还是比较好,能在一定程度上 帮债权人减少损失。其实不光是这个案子 ,对于农村民间借贷纠纷里头 ,好多债权人就是因为不懂得这些知识和机制 。好多法律上的时效性大家理解起来费劲呢
咱们是过日子的人 还是希望能用最公平最可靠的这种方式避免麻烦 !咱也得向老人们这些弱势群体多做做知识普及 像这种起诉期限问题要是不清楚 ,大家辛苦借出去的钱不就有可能这样打水漂 咱们老百姓得要清楚法律底线 !咱不能稀里糊涂就没了该有的权益呀 。检察机关开展这些以案释法非常有必要 ,是真正能让我们维护自己该有东西嘛 !真心希 望大家都能有所了解、都学会保护自己呢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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